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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承德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和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各团县(区)委,县(区)教育局,县(区)少工委,市直属初中、小学: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加大少先队工作先进典型的培树和宣传表彰力度,用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引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者价值观念,进一步增强少先队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开展承德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评选标准

申报人选和集体事迹真实,注重日常表现和事迹感召力,特别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体现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的典型。

(一)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至14周岁(2001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爱祖国,爱人民,对党有朴素感情,从小树立报国梦,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在学习和生活中努力践行

3.积极参与少先队活动,并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近两年参加“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核心价值观记心中”、“各族少年手拉手”、“家乡文化大搜索”等活动不少于3次(在事迹材料中体现)。参与组织策划的少先队小干部优先考虑。

4.勤于动手,兴趣广泛,特长突出。勤于思考,努力学习,追求科学,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积极参加法治实践活动,模范学法尊法守法。

5.熟知少先队基本知识,了解《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6.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为国家赢得荣誉或突出事迹在当地主要媒体报道,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需所在学校校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团委书记、分管书记签字确认)。

(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 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5年以上的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4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年以上)。
  2. 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强。
  3. 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专业本领,坚持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在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少先队活动课程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科研成果。

4.志愿辅导员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少先队活动,特别是在为学校少先队组织争取资源、拓展少先队实践体验途径、丰富少先队教育手段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5.要加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中,并发挥作用,影响和带动少先队员争当中国好网民。

6.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荣誉。

(三)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少先队工作和活动活跃、有特色,在当地影响大,是少先队员共同形成梦想、携手进步的温暖集体。获得省少先队创新示范校的少先队大队优先考虑。

(2)积极落实上级少工委的活动部署,少先队基本知识在队员中扎实普及、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程普遍开展、重视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的培养、建设并学校少工委作用等方面有典型经验。

(3)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少先队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

(4)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专业素质,能够探索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

(5)队室、鼓乐队、队角、红领巾广播站等阵地建设能发挥显著作用。

(6) 近3年内获得过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荣誉。    

 2、少先队中队

(1)队组织有凝聚力,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共建团结友爱的集体,帮助队员共同形成梦想、携手进步。

(2)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3)少先队活动课每周一课时落实到位,课表有体现,课时有保障,课程有计划。中队活动既有意义又有意思,受到队员喜爱。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

(5)近3年内获得过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荣誉。

3.社区少先队

(1)社区少先队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各级党、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要求,并作出显著成绩。

(2)有健全的社区少先队组织,建有社区少先队大队、中队、小队及社区少工委,定期召开少工委全会。

(3)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组织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特别是寒暑假期间组织少先队员故事会、夏(冬)令营等活动

(4)社区少先队要建立学雷锋、图书角、节约箱等少先队活动阵地,并会发挥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

二、名额推报分配

   “承德市优秀少先队员”、“承德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承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各推报50名(个),各县区推报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候选优秀个人和集体,农村代表比例不少于50%。同时,要兼顾男女比例、年级比例及类型。

各县区推荐的“承德市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中,需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等优秀少先队员代表1-2名;推荐的“承德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中,包括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农村少先队辅导员、中学少先队辅导员、中队少先队辅导员;推荐的“承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中,要兼顾中学、农村中小学及特色中队、英雄中队等少先队集体。

  • 评选程序

1.组织少先队员、辅导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优秀队员,要经过中队召开主题队会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中队全体队员中以民主投票(花选、豆选等)方式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优秀队员至少要有本中队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学校大队委集体讨论通过,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优秀中队的提名也应由队员代表参加,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中队集体建设。

  1. 优秀少先队员候选对象要在评审表中注明监护人信息,监护人要签字确认。个人及集体评审表要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区县少工委。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3.市少工委组织团市委、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成立市级评委会,对候选对象进行审查、评定,严格淘汰弄虚作假人选。评审采取差额评选方式,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及事迹不够突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名额。评审结束后,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本着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要求逐级择优推报,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

2.各县区和学校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先进事迹,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

3.各县区和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候选人、候选集体参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真实。2015年9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后,报送或邮寄至团市委学少部,超期视为放弃参加评选。

材料包括:(1)候选的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4),两页表打印成正反面,个人登记表需贴上二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和通讯形式撰写。(3)候选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获奖证书复印件。(4)县级少工委填写推荐优秀少先队员、辅导员和集体的汇总表。(5)推荐登记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到学少部邮箱。 

 

    联 系 人:王雅男

    联系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西楼417室,团市委学少部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2039775

    电子信箱:xueshaobu78@sohu.com

    

    附件1:名额推报分配表

    附件2:“承德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附件3:“承德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附件4:“承德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附件5:各县推荐少先队员汇总表

附件6:各县推荐少先队辅导员汇总表

附件7:各县推荐优秀少先队集体汇总表

 

 

  共青团承德市委    承德市教育局     承德市少工委 

                      

                                  2015年8月27日

下载相关表格请点击下面链接
/sites/default/files/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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