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委组织部、团委,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党群工作部、团工委,各直属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承德市委改革方案》(承办发〔2017〕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承德市委关于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的实施方案》(承团联字〔2017〕21号)和《河北省挂兼职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冀团办字〔2020〕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压茬开展2021年度选配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工作,实现机关工作的有序过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配岗位
团市委机关科级及以下。
二、人员来源
挂职干部候选人主要从市、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产生。
三、选配条件及挂职时间
(一)选配条件
按照《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承德市委关于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的实施方案》(承团联字〔2017〕21号)和《河北省挂兼职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冀团办字〔2020〕10号)规定,根据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需要,挂职干部人选应为优秀年轻干部或优秀青年代表,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较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功底。
2.热爱团的工作,能够竭诚为广大青少年服务。
3.作风扎实,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群众基础好,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5.廉洁自律,能够始终严格要求自己。
6.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8.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允许推荐挂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不允许推荐挂职。
9.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
(二)挂职时间
挂职干部任期原则上为1年。
四、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推荐1-2名优秀挂职人选,适当推荐中学中职团干部或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学校领导;市教育局、市属以上高校各推荐1-2名优秀挂职干部候选人,其他直属团(工)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荐。
五、选配程序
1.推荐。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团县(市、区)委,市各直属团(工)委负责挂职干部候选人发动、推荐工作和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协调工作。
2.考察。被推荐人所在团委和所在地(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推荐人员的考察工作,所在团(工)委负责填写《团市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表》报团市委。
3.选拔。团市委采取一定形式对被推荐的挂职干部候选人进行选拔,差额确定正式人选,根据人选特点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挂职锻炼。
六、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和部门要将挂职锻炼作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渠道之一,要通过多种途径认真筛选、严格选拔,真正将基层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上来。
2.挂职团干部享受的相关待遇按照《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承德市委关于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的实施方案》(承团联字〔2017〕21号)执行。
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团市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报团市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高建智
联系电话:2037807
邮寄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西楼420团市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tswzzb7807@163.com
附件:团市委机关挂职干部推荐表
/sites/default/files/tuijianbiao_0.doc
共青团承德市委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