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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承德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团省委的相关精神要求,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联系青年,严格“三严三实”工作要求,结合团市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有针对性地选择调研点,既要到工作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指导推动工作;调研要实事求是,不提前安排,不弄虚作假,要多与普通青年和基层团干部交流谈心,多听取意见建议,多了解实情,重要调研后应形成调研报告或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2.调研要统筹安排,避免短期内不同层级的领导重复到同一个示范点调研团市委班子成员不同时或短期内连续到同一个县区调研,非特殊或紧急情况,团市委机关其他同志一个月内去同一个县区调研不超过2批次;团市委班子成员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县区工作汇报,除团市委书记外,不召开县区团委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

          3.调研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团市委机关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县区团委可有1位分管同志和1名工作人员陪同,不安排到县界接送,可由1名工作人员引路;不张贴标语、悬挂欢迎横幅,不组织列队欢迎,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组织宴请。

          4.精简会议安排。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和时间,团委各部室一般不单独召开需要各县区和直属团委都参加的年度性工作会议,可通过印发工作要点等方式部署工作;推动重点工作等确需召开的会议须报书记办公会审批,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 1天,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要合并召开;会议安排要节俭,工作会议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不发放纪念品;能在机关或行政中心召开的会议不租用外部场所;确需安排会议用餐的,要严格执行会议用餐标准,不饮酒;出差、住宿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5.精简启动仪式等活动。各地各单位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要求团市委机关人员参加的,统一由综协部呈请书记经书记审批后执行;未经批准,团市委机关干部不得以公务身份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

          6.加强机关管理。团市委机关各部室、青少年宫一律不得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团市委领导班子和青少年宫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大额支出集体决策和严格招投标程序。

          7.青少年宫要坚持围绕自身主要职能和团的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不得擅自或变相以共青团承德市委、承德市青联、承德市学联、承德市少工委名义对外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向县区团委和直属团委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

          8.严格控制因公出访。因公出访须严格执行外事工作规定,简化机场迎送、接待。外方赠送的礼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除特殊情况并经批准外,团市委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按市委要求从严控制。

          9.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文件制发审批程序,坚持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可以通过网络传送的文件,要通过网络传输;规范各类简报和信息,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建议,不作一般性工作汇报。

        10.市级团委、青联、学联、少工委换届时,原则上不再以团市委、市青联、市学联、市工委名义发贺信。各级团组织不互发贺信、贺电。

        11.严格信息宣传。精简一般性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青年典型和基层工作。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同志参加会议活动和调研,按照指导工作、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简要报道。

        12.加强团干部学习,注重学习党章党规,学习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要求,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 团市委机关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五集中学习,并保证时间开展自学。

        13.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部署和要求,安排好团市委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工作,鼓励机关干部定期到社区等基层单位报到参与工作。团市委要定期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青年评议团的工作。团市委机关干部要经常性联系100名左右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深化“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基层联系点、结对帮扶困难团员等工作,引导团干部大部分工作时间到青年中去。

        14.加强团干部成长观教育,引导团市委机关干部自觉做到自省自励、懂得感恩,克服缺点、虚功实做,坚定信念、远离贪腐;对推动重点工作不力、夸大工作成绩的团组织和团干部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严肃处理。

        15.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春节等重要节日前后,不得以汇报工作为由进行任何形式的相互拜年、走访。减少应酬,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团市委机关各部室、青少年宫要严格执行本办法,团市委综协部负责对本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本办法由团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综协部负责。此前制定的有关规定, 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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