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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返乡创业青年典型 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团县(区)委: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青年人才开发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团市委于2013年启动了返乡创业农村青年典型选树活动,第一届选树的七名青年在宣传典型、带动青年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承德市委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返乡创业青年典型选树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树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届重点选树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返乡社会青年等三类群体中的返乡创业青年典型。

二、选树步骤

(一)推荐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县区团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详细掌握底数的基础上,推荐合适人选,做到推荐的典型“拿的出、立的住”。

(二)选拔阶段(6月1日—7月15日)

团市委将对候选人逐个实地考察,结合事迹材料,对各县区所推荐人选进行审核,从中选拔出部分事迹突出的个人典型,总数不超过10名。

(三)走访阶段(7月16日—8月15日)

团市委组织相关媒体,对事迹突出的典型进行实地走访,采集素材,录制个人典型事迹专题片。

(四)宣传阶段(8月16日—11月30日)

通过承德电视台、电台,承德日报、晚报、广播电视报,承德共青团网站等媒体对选树的优秀典型个人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返乡创业青年巡讲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委组织部门、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农村青年人才开发工程,把返乡创业农村青年典型选树活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来抓。此项活动不同于评选表彰,旨在挖掘并宣传基层的返乡创业青年典型,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拓宽视野,通过多种途径深入挖掘优秀青年典型,确保选树质量和效果。

推报人选由团县(区)委汇总并上报团市委,按照选树对象中设计的类别,每个县区原则上推荐返乡创业农村青年典型2名,推荐人选需上报2000字左右电子版事迹材料一份(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返乡创业历程、社会公益服务等内容)。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联系人:团市委团务部   王振兴、宋岩磊

联系电话:2030712

事迹材料报送电子邮箱:2030712@163.com

 

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          共 青 团 承 德 市 委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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