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通过制度化安排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好2015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要求,团市委决定在全市统一开展2015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以下简称“面对面”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5年“面对面”活动主题方向:健全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
青少年普遍面临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等方面的需求。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的背景下,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等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应在青少年服务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要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在青少年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推动构建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请各县级团委在此主题方向下,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确定具体主题,通过“面对面”活动推动有关政策取向转化成为青少年服务领域的具体政策、措施、项目。可以从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促进志愿服务持续发展等角度研究确定具体主题,或针对就业创业、困难帮扶、权益保护等具体领域的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确定具体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14年8月—2015年6月
三、组织实施
(一)酝酿实施阶段。2014年9月15日前,各团县区委制定“面对面”活动方案,并报团市委。方案内容包括专题调研、建立倾听活动机制和“面对面”集中活动的时间、实施步骤。
(二)调查研究阶段。各团县区委可围绕活动主题的某一角度或几个角度出发,立足本地工作实际,细化调研内容,依托青少年研究专业机构,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新兴载体,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深度访谈、在线交流等方式,深入分析、积极探索,形成至少1篇以上的调研报告于2014年10月2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团市委学少部邮箱(xueshaobu78@sohu.com)。调研报告字数不限,调研过程中形成的调研方案、抽样情况、调查问卷、统计数据等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三)形成提案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各团县区委每季度确保5个工作日的时间走进基层、走进青年,与青年同劳动、同学习、同生活,争当坚定理想之先锋、争当服务青年之先锋、争当务实实干之先锋、争当勤俭廉洁之先锋。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倾听日”活动,邀请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青年自组织代表等,与青少年、青少年家长面对面开展倾听、恳谈活动。通过12355服务热线、网站、微博、QQ群、微信等平台,收集广大青少年的意愿心声。通过上述措施,多渠道、经常化倾听了解青少年群体的意愿诉求,在2015年各县区“两会”前,提出加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提案或建议。
(四)开展活动阶段。2015年1月至3月,各团县区委要在区“两会”召开前,积极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介绍“面对面”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名向“两会”提交涉关于“健全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主题的提案或建议,在“两会”上通过提案、建议、大会发言、小组发言等方式,就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发出集中呼吁。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调研成果,充分发挥法律保护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意收集好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等材料,及时报送团市委学少部。
(五)跟踪落实阶段。各级团组织要在“两会”结束后,主动跟进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努力争取将与健全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提案、建议列为重点提案、建议。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合作,发挥政协共青团青联界别的组织优势,协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推动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提案办理协商、联合视察等工作,广泛凝聚共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团县区委要充分认识“面对面”活动是新形势下共青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制度选择。团中央、团省委将“面对面”工作纳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内容。各团县区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善于借助党政、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力量,创新活动方式,扩宽活动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
(二)认真落实,全面覆盖。各团县区委要严格按照《共青团河北省委关于开展好2015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团县区委要切实加强“面对面”活动的品牌设计和宣传推广,重视和用好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充分展示活动过程、成果和意义,着力提高青少年的参与范围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