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引导全团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3月9日,共青团滦平县委邀请滦平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颖讲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20余名学生家长聆听了讲座。
周颖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总则、亮点展开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活中的日常案例,深入浅出地对如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以及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解,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积极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培养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引导家长要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下一步,共青团滦平县委将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和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把法律规定转化为教育子女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